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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11晚上在文化局大廳觀賞蕭添鎮民俗布袋戲團的「包公審郭槐」;一貫炎熱的夏日夜晚,卻有不一樣的深層意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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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劇情敘述宋朝狸貓換太子的故事,內侍郭槐誣陷李妃生下妖孽,又在宮中放火企圖燒死李妃,但李妃走脫。二十餘年後,自稱李妃的婦人,請包公代為申冤,包公問不出口供,用計將郭槐押到獄王廟關了。夜裡包公假冒閻羅王,由官兵假冒牛頭馬面,押解郭槐往閻羅殿受審,郭槐驚嚇之餘便把當時情形說了,包公遂令「狗頭鍘」伺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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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全劇對白很多,麥克風又有迴音聽不太清楚,所以略顯冷場,無法吸引小朋友。幸好後半段有加了些趣味橋段,最後的戲偶雜耍更博得滿堂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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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結束後的有獎徵答是很好的部分,獲得戲偶的小朋友說不定因此與布袋戲結緣,成了布袋戲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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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今天的表演我有點感觸,就是難道傳統文化終有一天都要失傳

 

我想到的是,這類的傳統文化,不論戲曲或是工藝,如果推出夏令營、冬令營,從小扎根,就有可能發掘出感興趣的人才。收費如果不貴,許多家長會樂於讓孩子參加的。

 

至於未來出路,我想這類的藝術文化不能讓它跟著市場機制去自由競爭;文化部、文建會、文傳會及縣市政府都有一些經費吧(少辦一些燒錢的活動是正經),每項類別都甄選出最頂尖的一名,由公部門支薪(或贊助、獎助…名義不重要,但要固定),其餘個人自行籌措財源,如販售或演出,再加上企業贊助,這樣一來,傳統文化或許得以延續。

 

如果有這樣的名額,加上經濟、社會地位都不低,會有人去學歌仔戲或做燈籠的,因為多少還有未來性。

 

我國薪傳獎是一次性的獎金領取,就如同薪傳獎燈籠大師吳敦厚的兒子吳怡德所言:「領個一百萬獎金還要付利息,政府認為一百萬好像用不完一樣」;如果是我,領了一百萬然後趕快叫兒子轉業。

 

大陸有「國家級非物質文明遺產名錄」,有民間文學、傳統音樂、傳統舞蹈、傳統技藝…保護的項目繁多,例如:三國傳說、撒拉族民歌、山東花鼓、雙面刺繡、詠春拳等。該項技藝的拔尖人物國家授與榮譽證,有沒有國家支薪我不知道,但我們可以做。

 

故宮陳列的是死的國寶,賺了不少門票收入。成立一個國家級的傳統藝術館,讓活的國寶在裡面展現生平絕技,一樣收門票,一樣販售紀念品,我想不出虧本的理由。

 

這樣的方式,可以養活許多對傳統文化有興趣、有才能的人,傳統文化的延續或許可以不再只是一聲嘆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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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wke0434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