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Renoir、金皮約好星期天參加SAMSUNG主辦的活力路跑,完畢之後再去爬山,午餐。


退伍之後就不曾跑步了。跑步其實是一件很舒服的事,對胸肌的鍛鍊尤其有效。
當兵時,常常要跑五千。每天早上例行性的跑步,是從宜蘭金六結師部操場開始,出大門後,繞著河堤跑一圈再回到營區。春夏的早晨,宜蘭的天空好藍,映著晨曦朝霞,跑步成了樂事。


軍旅生涯有幾次的跑步印象最深刻。在駕訓隊時,是我體能的巔峰期,往往收假的晚點名後,隨便都是各八九百下的開合跳、交互蹲跳與傘兵操。我加入駕訓隊時已算中鳥,是拔階受訓,等同學生。每天時間管制的很緊,也沒辦法上福利社。


有一天下午,我們全隊在跑步----難得沒有區隊長跟在旁邊,於是我把隊伍帶到福利社。正當大家買好東西,都還來不及吃時,區隊長出現。接下來的處罰是,帶著東西跑步。他也不說跑多少距離,只是叫我們一直跑,不准停。我還邊跑邊鼓勵大家不要停,不要被看扁。大家看著手上還沒喝的飲料,實在很不甘心,於是我們就邊跑邊喝。我還記得我買的是牛奶花生。那一次,跑了好像近一個小時。


還有一次是下基地到新庄子。由於要營測,連長讓全連從新庄子跑到北考部(有幾公里吧)。誇張的是,戴上防毒面具跑。跑步最重要的是調呼吸,然而戴著防毒面具根本呼吸都困難。流的汗水都積在面具裡面的下巴處,成了小水窪。之所以印象特別深刻是因為:那天是情人節,許多年輕人騎著機車載著女友,不斷從我們身旁呼嘯而過。


到現在,偶而還會夢到跑步。所以儘管一直認為,台北不適合我這種土包子,(十幾年來幾乎很少去台北市),還是答應了Renoir。


清晨四點半起床,五點和金皮會合,五點四十五我們已和Renoir排在隊伍的前頭。領了T恤、號碼牌,等到七點多才開跑。


說「開跑」不盡確實。因為人多,剛開始人擠人,只能用走的。後來我們實在受不了,上了分隔島,才能夠盡情的跑。從府前廣場開始,全程三公里,並不算長。只不過我們才剛出發,已經有人回到終點了。沿路要邊跑邊閃人,有時前面的跑累了,忽然緊急煞車,還會差點撞上去,狀況連連。跑回終點時也是氣喘吁吁,體力退太多了。


不等到抽完獎,我們就驅車直奔政大後山。停好車後,開始往指南宮前進。這條路線很普通,但是能跟好朋友一起爬山很愉快。尤其我們四個大人都穿著路跑的T恤,好似制服一般。不知情的,還以為我們是SAMSUNG的登山俱樂部呢。


指南宮有我跟老婆的共同回憶。記得我們還是男女朋友時,曾帶她來過。指南宮拜呂洞賓,傳說戀愛中的男女不能來,否則會被拆散。我告訴她,我們會在一起或分開,是由我們兩個決定,不由神力。事實證明,我們不但沒被拆散,並且比從前更好。


所以,我一直相信命運(包括因緣)掌握在自己手裡。吳宇森的「英雄本色」中,豪哥與小馬在廟裡等待大哥成來臨前,豪哥問小馬:「你信不信神?」小馬的回答很經典,也是我的座右銘之一,他說:「信,神也是人;能掌握自己命運的人,就是神。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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