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平第一次打工,是在桃園夜市口發拳擊賽的海報,忘記工錢多少,是因為喜歡拳擊才答應的。


那是國一的時候,記得還碰到班上女同學,我有點意外,倒是她大方的跟我說:「也給我一張吧」。後來老爸跟人合夥做染布廠,我和弟弟們都會去幫忙,做的工作大概就是將布上色。廠裡很熱,手很痠。


再來就是高中時,經由朋友阿田的介紹,和他一起在牛排館打工。那時我和他走的很近,因為有許多興趣相同;如羽球、露營、熱門音樂和腳踏車旅行等。聽他提起時,我想有機會體驗學校家庭以外的生活是不錯的,遂徵得老媽同意,每天放學後騎腳踏車到百貨公司後面美食街的牛排館。老闆人還不錯,和朋友邊聊邊做事,還可以聽音樂,工作不會枯燥。在那裡,我學了洗牛排板,打果汁和調沙拉醬。


高中畢業的暑假,我還去了電子工廠,跟著一群女工做生產線。那個工作錢少,中午還要吃自己,最可怕的是我好像一部機器,只需動手,不必動腦。有了那次經驗,我對生產線的作業員都很敬佩,若非為了生活,應該沒人願意做那樣的工作吧。從此,我告訴自己,要好好唸書。那次我做了三天半,領的薪水剛好買副Ray-Ban太陽眼鏡。


接著我和彬仔去電宰雞場打工,裡面雖然不髒,但有些東西令我覺得噁心。例如工作之一是要把雞的內臟分類,然後丟入不同的桶子,因為它們有不同的用處和不同的價位。可是人客哪,您們應該看過生的雞心、雞腸,但是一整個汽油桶裡滿滿都是,可曾看過?我挑著內臟做分類就算了,每次看到那一整桶,胃就如錢塘江的潮汐般,翻騰不已。所以沒幾天我就不幹了。


後來經由Renoir介紹,我去了他暑假打工的成衣廠,好像Renoir的二姊和小明都在那裡做,儼然是朋友的大本營。在那裡做就還滿愉快的,有冷氣吹,朋友間還可以聊天。中午我們坐一桌吃飯,小明又老調重彈的說我吃東西很挑、速度又慢,當兵怎麼拼的過人家。午睡我們就睡在雪衣堆裡,舒服的不想起來。那時我開始和我老婆約會,白天打工,晚上帶她去看MTV,吃鹹湯圓,然後去夜遊;快樂的年輕時代。


開學了,在台北唸了一個學期,覺得一切適應後,下學期開始了打工生涯。我在學校附近的一家餐館找到服務生的工作,第二天就和彬仔一起去應徵。老闆是主廚,老闆娘掌握大局,另有一個他們的姪子叫阿德,是服務生,算是我們的師兄。老闆依據他的經驗,將彬仔放在「內場」,而我就負責外場。聽說內場要學簡單的烹飪與雕花等等,老闆對著彬仔解說時,我忍不住偷笑。


而我要負責客人上門時的招呼與點菜工作,要記菜名,還要適時推薦客人招牌菜,這樣的工作,我們覺得挺愉快。阿德有點智能障礙,但是人很老實,很快地我們就成了好朋友。有次在整理二樓廚櫃時,他還把珍藏的Nike帽子送我。有一回客人請我幫他買蛋糕,給了我一百元小費,那是我一個多小時的薪水,心裡很樂。


我在端菜時會和彬仔碰頭,如果是上二樓,在樓梯我們就會搞笑,還自號「路易兄弟」,往往到了客人面前要趕快變臉,忍笑忍到肚子痛。每天晚上收拾完後,我就騎車載彬仔回中和住處,很有趣的外宿與打工經驗。


春假來臨,我告訴老闆娘,我們要回桃園;老闆娘臉色很難看,我誠實的告訴她,暑假我們也不能做。四月多的某天,店裡忽然來了新的服務生,我意識到可能要被fire,但仍豪氣干雲的跟彬仔說,如果老闆娘fire我們路易兄弟,實屬不智;畢竟我們是店裡少數具大專以上學歷,且頭腦清晰之人。話雖如此,隔天我們還是被Fire。那最後的一天,阿德露出依依不捨卻無可奈何的神情,我們默默無語的看著外面紛飛細雨。


回家的路上,我們很巧的看到「小豆苗」徵人;應徵之後,路易兄弟又獲得老闆娘青睞。我們深感運氣真的不錯,還有,人才終究是不會被埋沒的。


我和彬仔合做一個職缺,他做晚飯前,之後由我接手。小豆苗工作有個須具備的本領,就是要熟記每樣休閒食品,每一百公克的單價。這對我不是難事,但彬仔說什麼就是記不住那些長的很像的xx梅。有時候他打錯價錢,老闆娘會唸他,彬仔不喜歡人家唸,所以我們做了一陣子,路易兄弟共同引退。


當時我們很有危機意識,說道:「又失業了,該怎麼辦?」。結果不知是誰的主意:「我們可以擺地攤呀,聽說滿好賺」。於是我看報紙,找到台北大龍街有批成衣要賣斷的廣告,開始籌備生平第一次當老闆的事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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