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六晚上吃過飯,我發動大家去賞螢。賞螢地點在桃園縣境某山區,我不確定看不看得到,因為我也沒晚上去過。

停好車,我們帶著頭燈和登山杖,在沒有路燈的柏油路行走。

這個地方視野不錯,就算看不到螢火蟲,山下燈火熠熠,也是迷人的夜景。我預期有人定會將那燈火「指鹿為馬」,說成是螢火蟲;果不其然,兒子女兒立刻大叫:「螢火蟲」。「老梗了,不要亂騙」我說。「真的啦」他們指著草叢:「那不是?」「喝呦」還真是耶,想不到真的輕易看到螢火蟲。

我們四人靠攏,仔細欣賞停在葉子上的「火金姑」。


第一次帶他們看螢火蟲是十幾年前的事,那是在八卦力民宿村的餐廳外,螢火蟲到處飛舞。女兒就裹著被子,躺在餐桌上。

印象最深刻的是某次去八煙溫泉(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),當晚人很多,我們就先在車子上小睡。凌晨醒來,看到外面有很多螢火蟲在閃爍,我抓了幾隻裝在保特瓶(後來當然是放掉),拿到車裡叫醒孩子們看,他們還以為在做夢。

最近一次我以為是多年前在花蓮鯉魚潭,但孩子們說上回和胖希叔叔去石門密境抓蝦時也有看到,我忘了。

正當我們邊賞螢邊聊天時,老婆突然慌張地驚叫,原來她穿短褲的腳碰到我的登山杖,「登山杖有甚麼好怕的?」我說真是的,嚇了大家一跳。

路旁不時出現白色長方型路標,老婆和孩子都說有點嚇人。「可怕的永遠不會是大自然」我說,人被人害死的,遠比人被蛇咬死的多;至於人被鬼害的,更從沒真實發生過。女兒糾正我:「可是那路標不是大自然」,我:「對啦」,所以嚇你的還是人為的產物。我們邊走邊說笑,興致高昂。


兒子女兒又發現了幾隻,而我非得經由他們指點,走到近距離才看得到。說也奇怪,我找螢火蟲如水中撈月,他們找螢火蟲就如火上弄冰;「原來螢火蟲一直都在」,我有感而發地說,只是大部分人無法一眼辨出而已。

我們再度靠近草叢,近距離賞螢。「wow~」這次換我的腳碰到一個冰涼的棍狀物,第一反應會以為是蛇。但那其實是老婆的登山杖。我對老婆說:「我終於知道穿短褲在黑暗中,碰到登山杖的感覺了」。兒子這時說話了:「可怕的永遠不會是大自然-而是登山杖」。我:「一點也沒錯,真可怕」。

走到後來,甚至不用開頭燈,因為月亮出來了。


我們一家有這樣的機會與閒情,漫步在鋪滿銀色月光的路上,讓我體會到,大自然是人們真正的心靈導師。浸淫其中,才能清楚感受到生命的單純,和真實的掌握在自己手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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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awke0434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