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可以用很多方式記錄,乃至於紀念自己的一生;有人不看前方,年輕,值得驕傲。有人回首來時路,所得不多,剩下的只是年華漸老。有人想的只是「不悔」---真正的青春無悔。


我用不同的方式記錄我的人生。比如用聲音、影像,或是他人的回憶。聲音,我用的不多;只有很久以前所聽的一些演講。最近的是2002年賽夏矮靈祭的祭靈詩歌,和我最喜歡的一首西洋歌曲:Fleetwood Mac專輯裡Stevie Nicks主唱的Dreams。


有才華的導演,可以為自己拍一部電影(至少一部)。像黃明川「西部來的人」,楊德昌的「牯嶺街少年」,侯孝賢的「最好的時光」,史派克李的「愛情至上」,亞倫派克的「鳥人」、北野武的「花火」、乃至於提姆波頓向爛片導演致敬之作「艾德伍德」,都是為自己而拍的電影。我沒有那種才華,但那是我最亟欲追求的境界。


用他人的記憶來記錄自己的人生,不失為一種有意義的方式。畢竟我認為人活的有意義,是要相對於其他人。也就是說,你再有錢、再有學問,若沒有貢獻出來,那只是你個人的事;和他人一點關係也沒有。許多人「一生的目標」或「退休後最想做的事」都是---環遊世界。我想說,你環遊的再爽,都只是你個人的事;除非你遊的有心得,透過一定的方式記錄下來,並傳播給一定的人,且對他們有了正面的影響,這才是有意義的。


我最使得上力的是透過文字的方式。從國一開始,我就寫日記,國二開始,我的日記從無一天間斷,當兵亦然;一直持續了十三年。此後,中間的人生記錄,空白了好長一段時間。直到去年九月,Renoir建議我:「你可以寫部落格」。


這又是一種新的方式。誠如先前所言,縱使我到現在還保留了十幾本日記,也是「自己看自己爽」。不敢說有何貢獻,但我覺得和網友達到互相交流的作用,也就不枉了。大家彼此交換生活上的心得,這樣的成長是倍數的,同時也為自己的人生,開了好幾個窗口;從那裡可以望見不同的世界。


有一點是我以前所無法體會的,就是部落格他是活的。你拍電影或出書,雖然紀錄了你的人生,也表達了你的人生觀,但你所能得到的feed back卻很有限,更加不是那麼即時。在網誌裡,眾人的回應就像一面鏡子,值得我們細細思索。


有的網友會相當認真的體會我所要表達的,回應的言語能切中闢要,讓我私底下引為知己。有的是年齡、背景相仿,文章內容有深度不譁眾取寵,我所喜愛。有的是爬山旅遊的興趣相投,有的是可以讓我獲得新知。總之,結識了不少益友(就是你)。


用文字記錄,對我來說並不困難。翻翻以前的日記,許多細微之處,都可回憶起來。我寫了一點點,如當兵的回憶;因為那是我人生重要的部分。我的人生,還有很多,留待我去回想與反省,也許藉著這樣的方式,可以讓我更了解生命、掌握生命。畢竟,「一個人,不能瞭解生命,生命對他來說是會一種懲罰」。


我還有很多沒寫,我打算繼續用文字記錄我的生命,最好是一直寫,到臨命終的那一天,剛好寫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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