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不過生日、訂婚及結婚紀念日,家人過的都是農曆生日,所以12月13日是少數對我具意義的國曆日期。


我認為我並不是重要人物,生日不值得慶祝。要也是讓後人來紀念、慶祝,那才有意義。所以,我從二十歲後,就不曾過生日了。我老婆也是不會重視這些形式的人;但我每年還是不會忘記在她生日時,有點小小表示。


通常我都是送她禮物或帶她去一個地方玩。印象比較深的是有一年,我帶她連夜南下墾丁。雖然開夜車,但我和她聊的很起勁,絲毫不會睏。聊到激動處,沒注意腳下的油門越踩越重,在雲林一帶的高速公路被開了張罰單;那天是13號星期五。


今天是12月13日,老婆的生日。我想早點下班,帶她去逛逛、吃個飯。想不到下午發生了一些狀況,讓我抽不出時間,也失去了心情。到了晚上十點,我還在公司。我撥了電話,對老婆說生日快樂。同事婷說:「就這樣?你不是要回家了嗎?」,我說現在回去已經沒有意義了,乾脆等同事大雄回來再一起走。忽然小戴說了句:「還沒過12點就有意義」;一語驚醒夢中人,我問哪裡還有賣蛋糕?他們說85度 C。


於是我趕到最近的85度 C,可以選擇的不多了,我挑了一個「獅子王」蛋糕。等候時店員突然送我一杯烏龍茶,要我好喝的話,幫忙推薦給朋友。我覺得不管好喝與否,今天運氣還不算壞;畢竟我沒錯過重要的事。


回到家,兒子女兒叫著說:「好可愛的造型喔」。我們點上蠟燭,小朋友們唱的生日歌竟是:「豬腳、麵線、滷蛋…」(台語)。亮燈要切蛋糕時,我叫:「等一下!」--我要唱歌。我唱給老婆聽:「因為妳,冬雪已化作春天的溪水;因為妳,雁行千里逗陣來相隨。」「咱的青春,是一段唱不完的歌詩,咱的未來,是寫在日曆上的愛妳」。是的,是「幸福進行曲」。


年輕時憧憬愛情,總是在心裡描繪另一半的理想形象。等到結婚後,發現老婆和我原先的想像不太一樣。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,歲月給了我答案,她比我想像的要好;好的出乎我意料。


倪匡說過,在南太平洋的某處盛產一種貝類,牠的外殼形狀是獨一無二的,但是卻能找到另一個,也是唯一一個能和牠完全吻合的,儘管牠們的形狀完全相反。我終於知道了,我們形塑另一半時,總是照著自己的個性與興趣,卻忽略了夫妻「吻合」比「相像」重要。我很慶幸,我和老婆幾乎是100%的match。


她聰明、美麗、能吃苦、不奢華、有才華又獨立;更重要的是:她的聰明只在需要時顯露,她的能力不會帶給老公壓力,真正的大智若愚。雖然她已不是青春少女,但是她對我的吸引力與日俱增,是我心目中百分百的----真女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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