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,大專集訓是四十五天,第二週才可以開始會客,第三週起放單日假,所以整整四十五天不能回家。當然,大專兵們看在可以抵扣役期的份上,都乖乖的上了成功嶺。


我要上成功嶺的前兩天,騎車載著老婆到海湖夜遊;悶了幾天,可以外出透透氣,心情很開朗。倒楣就是回程時經過南崁,有一個酒醉的傢伙逆向行駛,很巧的又在修路,路面佈滿砂石。我緊急煞車,車子連人應聲而倒,我和老婆都受了外傷,叫計程車到桃園振生醫院包紮。


老婆的傷比較輕,我的手掌、膝蓋、肩膀和腰均擦傷,半身痛到沒有知覺。醫生說膝蓋要縫,一針而已,不必打麻藥。我看著醫生縫,還真的不會痛。


第二天在家休養,擔心上成功嶺會被驗退。隔天11:00在火車站集合,彬仔和我同梯,12:00的車,中餐在車上吃便當,我食不知味。


下午到成功嶺先要體檢,我很想留下來受訓,跟醫官唬爛說:「這不影響操作」。醫官叫我做幾下伏地挺身瞧瞧,我忍著痛,裝出一副輕鬆的模樣,咬著牙做了幾下標準的伏地挺身。由於外傷明顯,醫官還是判定需複檢。


從下午在大禮堂等到晚上,還沒結果。直到21:15才被领去吃麵。黑暗中吃完麵,悉哩呼嚕,渾身骯髒的上床就寢。體驗到了:這就是軍隊。


第二天5:30起床,成功嶺好美的早晨!但是和當時的心情極不相稱。至今頭髮還未理,尚不能算成功嶺的一員。出公差洗餐盤,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湧上心頭:這麼美麗的週末早晨,我怎麼不是睡在床上,而是和一群不認識的人,在兵營裡洗餐具?


此地伙食不惡;但是所有裝備和生活必需品都沒有發到,早上起床沒刷牙就吃飯,再好的伙食都沒食慾。


星期日,複檢報告更不可能出來。已經兩天沒洗澡刷牙,今天也不可能了。只有把衣服沾濕,稍微擦拭身體當作洗澡。雖然此刻還沒和家裡聯絡(不能打電話,沒有信封郵票,不能上福利社),身上又帶傷,尤其右手掌,要拿或洗東西都不能,實在很不便。但這一來更激起我的鬥志,這幾天我盡量地吃、養傷。


從一個台大醫科學生口中得知,我潰爛的傷口要吃抗生素;於是我要求班長帶我到醫務室。醫官說只需擦藥,我就和醫務班長聊天,等和他混熟了,請他給我抗生素。他姓陳,人不錯,住中壢。


第四天我才買到生活日用品。一天熬一天,每天都盼望有結果,卻每次都失望。讓我們這樣等下去也沒有道理,許多人都沉不住氣了。


拿塑膠袋包住傷口,洗了上成功嶺第一次的澡。向食勤兵討得郵票,寄信回家。


弄不清楚我是在成功嶺,還是越戰集中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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